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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最可靠的投资平台有哪些 买房后未办理过户登记 房子尚不属自己所有

发布日期:2024-07-26 10:24    点击次数:97

网上最可靠的投资平台有哪些 买房后未办理过户登记 房子尚不属自己所有

本文转自:青海法治报

编辑同志:

我和朋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我向朋友支付了购房款,但没有办理房屋登记和过户手续。谁知,朋友又把房子又卖给了第三人,而且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请问,我和第三人谁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读者 曾先生

曾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就房屋买卖而言,当事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后,只有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 即自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时, 才发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后果;未经登记,法律不认为发生了房屋所有权的变动。

你朋友一房二卖导致你的房屋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网上最可靠的投资平台有哪些,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你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你朋友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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